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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“黑名单”管理实施细则
日期:2019-02-13
发布:宝方
央广网贵阳1月4日消息(记者王珩 贵州台记者周香馨)日前,《贵州省拖欠农民工工资“黑名单”管理实施细则(暂行)办法》出台,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以“黑名单”方式进行管理,按照信息收集、书面告知、出具决定书、惩戒等程序,对拖欠工资者进行惩戒。
据了解,用人单位首次被列入“黑名单”的期限为1年,自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。已移出“黑名单”的用人单位再次发生拖欠被列入“黑名单”后,期限为2年。
对列入“黑名单”的用人单位,有关部门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,由多个部门进行联合惩戒。